近日,一名18岁男子在上海打车多付900余元车费索要无果,并于几天后自杀点金网,引发关注。7月23日,离世男子的哥哥郭先生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,家属已向司机提起诉讼,希望追回多余车费,“要让他给我弟弟道歉”。
郭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南都记者,司机并未出席庭审,目前案件尚未宣判,“后续还将开庭,案件具体情况要等司法程序走完才可以确定”。有知情人透露,相关司机已从租车公司退车,“目前公司也不掌握司机的踪迹”。
打车多付900多元索要无果
据郭先生描述,弟弟小郭于今年3月从河南鹤壁老家来到上海,投奔郭先生的堂弟,希望能进厂打工。“小郭到上海的时候我还给他打了两千来块钱,当时他身上应该总共有三千多块。”
3月29日,小郭计划从上海虹桥高铁站打车到浦东新区宝佳苑小区附近。他与司机王某私下约定支付100元车费,后因操作失误,支付了1010元,王某收钱后开车离开。
小郭的留言内容。
郭先生告诉南都记者,小郭并非通过平台约车,而是叫的“黑车”。小郭曾通过订单支付界面给王某留言希望退回多余车费,但未获回应。
郭先生表示点金网,小郭在多付车费后并未告知他相关情况。“我在30日还跟他聊天,问他在上海怎么样。弟弟只把这件事跟我堂弟说了,我堂弟还宽慰他。”
据郭先生表述,31日,小郭曾前往浦东新区一派出所报警,警方向小郭提供了王某的车牌号。
4月3日,郭先生接到堂弟电话,说小郭失踪,他立即买车票从河南新乡赶往上海,与警方一起寻人。小郭的遗体于9日晚在苏州穹窿山被发现。经确认,小郭于6日凌晨3时许喝农药自杀。“他在凌晨四点多还给朋友发了两条语音,但是口齿不清,估计就是药效发作了。”
小郭发了两段各10秒的语音,但内容模糊,之后其朋友回复“听不清”“咋回事嘛”,小郭未再回复。
郭先生表示,小郭离世后他才看到弟弟曾给王某留言希望退钱的记录。“我给王某打过电话,说我弟弟自杀了,他听完就挂断电话。”
他说,截至目前,仍未能联系上司机。
家属起诉司机,尚未宣判
据郭先生提供的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”,郭先生以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,案件于7月16日在外高桥第二法庭开庭审理。“我们希望追回多余车费,让司机给我弟弟道歉。”
郭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南都记者,司机并未出席庭审,目前案件并未宣判。“后续还将开庭,案件具体情况要等(司法程序)走完才可以确定”。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,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有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,“被告若不出庭,相当于放弃抗辩权。在此情况下,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审查相关证据,并依据法律规定判定被告应承担的责任。”
郭先生还提供了一份王某与上海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,其中显示,王某承租了一辆白色荣威,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2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。
7月23日,一位知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,“王某和公司闹得很不愉快,退车还闹去了派出所”,之后王某在4月23日完成退车手续。
该知情人还表示,租赁公司并不清楚王某与小郭之间的情况,“要是我们知道他多收了900多块,我们也可以帮他退了,不至于让(自杀)这种事情发生”。该知情人还称,在合同解除后,公司方也联系不到王某。
南都记者多次致电王某,并未接通。此外,7月23日,南都记者还联系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司法程序可以联系法院,其他情况他们暂未掌握。24日,其表示需要了解一下具体情况。
延伸阅读
据媒体报道,一名19岁小伙在上海打车,与一司机私下谈好车费100元,却不小心付了1010元,向司机索要多付车费无果,数日后自杀身亡。之后死者家属将司机起诉,案件于7月16日开庭。7月23日,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,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已介入此事。
郭先生从弟弟手机里找到的支付记录
据报道,死者哥哥郭先生介绍称,3月29日,弟弟到上海投奔堂弟,在上海虹桥站出站口与一运营车辆司机商量,以100元的价格将其送至浦东新区一小区附近。下车前,弟弟通过微信扫码转账向司机支付,误支付了1010元。缓过神的弟弟通过微信支付记录向司机留言,“你好我这边付多了,能不能退回来。”始终未得到回复。3月31日,弟弟在堂弟的陪同下到上海一派出所报警,警方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,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。4月3日下午7时许,他从堂弟口中得知弟弟不见了,还得知弟弟有轻生的念头。4月4日,郭先生从河南老家赶往上海,寻找无果后打电话报案,经调取监控发现弟弟到了苏州,最终在苏州穹窿山发现弟弟遗体。听民警说,弟弟被找到时周围有一个“敌敌畏”的瓶子。
郭先生称,他们家原本有5口人,父母都50多岁,父亲因身体患病已没有务工,主要靠母亲打零工,家庭经济条件一般。弟弟去世后,父母每天以泪洗面,受到极大的精神打击。事发后,他通过律师找到了司机的联系方式,但是只打通了一次,“我打过去说在什么时候我弟弟多付了点钱,但你多收钱了之后,没退给我们,导致我弟弟去世了。”郭先生说,电话那头始终无人讲话,且在他陈述后挂断了电话。后来该电话再也无法接通。4月16日,处理完弟弟的一切后事后,郭先生向法院起诉了司机。据郭先生提供的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”,家属以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,案件于7月16日下午2时在外高桥第二法庭开庭审理。“开庭他没有到场,也联系不到他。”“我现在主要诉求就是想见到这个司机,然后让他跟我们道歉。”郭先生说。
7月23日,极目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有关渠道获悉,针对此事,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已经介入。
案件开庭传票
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告诉记者,很难认定驾驶员要对自杀事件承担责任。认定自杀行为与拒不退款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难度很大。刑事层面,司机没有实施任何暴力、胁迫、侮辱、教唆等行为,仅是消极地拒不返还错付的钱,不存在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问题。民事层面侵权的“四要件”(加害行为、损害后果、过错、因果关系)中,“因果关系”最难证明。
杨保全认为,家属将司机起诉,预计将有较大胜算,问题在于涉事驾驶员有没有履行能力。考虑到这个标的额度很小,履行能力应该不是大问题。
杨保全建议,如果遇到类似多付车费想要回收款项的情况,应当截图保存行程单、支付记录、车内录音录像等证据,第一时间向打车平台(如有)或司机发送书面退款请求并留痕。事后通过平台投诉渠道申请调账扣回,也可以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,或向当地客管处投诉,行政机关可对司机立案调查并责令退还。若以上途径不能解决,可以向人民法院以“不当得利纠纷”或“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”名义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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